【記者蔡建男/南市報導】三十歲賴姓男子涉嫌反串「大姊姊」假冒網路身分,以贈送遊戲點數、道具、寶物利誘兒童拍攝猥褻照片、影片,還直播裸體、自慰,若被害人反悔,賴男即威脅把「影片傳給父母」或「要到學校找你」等言語威脅被害人就範,檢警查出至少三十名兒童受害,檢方向台南地院聲押禁見,法官於下午裁定羈押禁見禁止通信。
台南地院行政庭長林福來指出,台南地檢署聲押賴姓被告案,經法院值班法官訊問後,斟酌被告對於移送事實認罪與否之態度,以及卷內事證認被告犯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一項,第三十六條第二項,第三十八條第一項之罪,嫌疑重大,且參酌被告犯案情節,認被告有滅證、串證之虞,應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警方指出,三十歲賴嫌於網路遊戲中結識數十名兒童,利用被害兒童無經濟能力,且年幼思慮未臻成熟,以通訊軟體line為工具誘使兒童拍攝猥褻照片、裸體自慰影片或視訊,賴男以「大姊姊」假冒網路身分,降低兒童戒心,並以贈送遊戲點數、道具、寶物利誘兒童拍攝猥褻照片、影片,若被害兒童事後反悔,賴男即以「要把影片傳給你爸媽」或「要到學校找你」等言語威脅被害兒童就範,行徑相當惡劣,受害兒童家長均不知情。
案經報請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林慧美指揮偵辦,檢察官林慧美七月一日指揮台南市警三分局持搜索票前往賴姓被告住處進行搜索,查得賴姓被告係自一0八年一月二十七日至一0九年三月二十五日間,透過網路或手機遊戲「第五人格」、「極速領域」結識亦有打玩該等遊戲之兒童、少年後,續以通訊軟體LINE暱稱「果果」、「咦呦嘿」、「小猪猪佩騎」、「老鼠愛大米」進行聯繫,並以贈送點數商品等為對價關係、或佯裝為年齡相近之女性,騙取信任、或以要前往兒童或少年就讀之學校等脅迫方式,誘使或脅迫多名兒童、少年拍攝裸露胸部或下體之猥褻照片、影片,目前初步統計,受害兒童或少年人數約三十人,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犯罪嫌疑重大,並有湮滅證據或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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